学生掌握学科基本结构的方法就是发现法,教学不应当使学生处于被动地接受知识的状态,而应当让学生自己把事物整理就绪,使自己成为发现者。发现学习是考研教育学中教育心理学部分常考的考点,希望能为考生考研备考复习带来帮助。
一、 发现学习的含义
发现学习是教师要向学生提供材料,让学生亲自发现应得的结论或规律,使学生成为发现者的学习方式和教学方式。发现学习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学习者通过发现的方法进行学习;二是以发展发现能力,使学生学会发现而进行的学习。
二、发现学习的四项原则
一是要教师要将学习情境和教材性质向学生解释清楚。二是要结合学生的经验,适当组织教材。三是要根据学生心理发展水平,适当安排教材的难度与逻辑顺序。四是确保材料的难度适中,以维持学生的内部学习动机。
三、发现学习的特点
发现学习具有四个特点:强调学习过程;强调直觉思维;强调内在动机;强调信息提取。
四、发现法的步骤
首先要创设问题情境,提出使学生感兴趣的问题;其次要激发学生探究的欲望,提供解决问题的各种假设;再次,从理论上或实践上检验自己的假设;最后,引导学生运用分析思维去验证结论,最终使问题得到解决。在整个问题解决过程中,要求教师向学生提供材料,让学生亲自发现应得的结论或规律,使学生成为发现者。
五、发现学习的优点
1.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探索未知事物的兴趣;2.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内部动机和学习的积极性;3.有利于学生批判性、创造性思维的发展;4.帮助学生学会将来做出发现的最优方法和策略;5.有助于信息的保持和检索。
六、发现学习的局限
1.在一个大组中,对于学得慢的学生来说,发现学习是比较难的,只有极少数高水平的学生能够真正用发现法学习;2.对发现学习的界定缺乏科学性和严密性;3.发现学习比较费时间,很难保证学习的水平。发现学习应根据教材性质和学生的特点灵活安排,才可能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否则会弄巧成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