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 统计学概论】
一、考试目的
《统计学概论》是全日制统计学(授经济学学位)(学术型)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基础课考试科目,其目的是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统计学基本知识结构是否达到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水平。
二、考试性质及范围
本考试是测试考生是否掌握经济统计学基本理论与统计方法初步应用能力的尺度参照性水平考试。考试的范围包括考生入学应具备的统计学基本概念、较完整的统计方法体系、运用统计理论和方法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考试基本要求
1.熟知统计学一些基本概念,掌握比较完整的统计理论和方法体系;
2.熟知国民经济核算一些基本概念,掌握国民经济基本核算表的具体构成与核算原理;
3.具备基本的运用统计理论和方法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具备基本的国民经济核算能力,尤其针对五大基本核算表;
5.具备一定的统计分析能力。
四、考试形式
本考试采取单项技能测试与综合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法,试题分类参见“考试内容一览表”。
五、考试内容
本考试包括三个部分:简答、论述和计算。总分150分。
I.简答
1.要求
要求考生准确解释题中所涉及的统计学基本概念、统计方法原理或国民经济核算相关基础知识点。阐述逻辑清晰、要点明确、书写清楚。
2. 题型
简答题5题,每题10分,共50分。
II.论述
1.要求
要求考生准确阐释题中所涉及的统计方法基本原理与运用要点、国民经济核算基本方法与应用要点,用统计定量分析思维阐释题中所涉及的社会经济现象。阐述逻辑清晰、层次分明、观点明确。
2. 题型
论述题3题,每题20分,共60分。
III.计算
1.要求
要求考生准确解答题中所涉及统计方法和国民经济核算方法的计算题。计算公式正确、计算过程清晰、计算结果准确。
2. 题型
计算题4题,每题10分,共40分。
《统计学概论》考试内容一览表
序号 | 题 型 | 题 量 | 分值 | 时间(分钟) |
1 | 简答 | 5题 | 50 | 30 |
2 | 论述 | 3题 | 60 | 75 |
3 | 计算 | 4题 | 40 | 75 |
合计 | 150 | 1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