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请在山东师范大学报考点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仔细阅读应考特别提醒,提前准备,严格按照要求参加考试。
一、应考携带材料
考生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健康承诺书》(附件1),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其他一切物品禁止带入考试大楼。
没有准考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均不能参加考试;有效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必须持有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后,《健康承诺书》上交给监考老师,一场一交。
二、考试防疫工作要求
1.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自12月12日起,应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建议考生自12月12日起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避免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
2.所有考生均需注册山东健康通行码,保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为绿色,并如实填写、上交《健康承诺书》,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考场。
3.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确诊病例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以及考前21天内从高风险等级地区回鲁的、考前14天内从中风险等级地区回考区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考生,务必前往本人考试所在市定点医疗机构作核酸检测。考生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4.所有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5.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或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6.考生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疫情出现反弹地区的考生,要根据当地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最新的部署要求,落实好相应防控措施。
三、人脸识别验证和两次安检制度
通过人脸识别验证和体温检测的考生,在考点教学楼封闭区和考场入口处进行两次安检。严禁考生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拍摄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具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封闭区、考场。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以上物品的存放安排,不要携带以上物品参加考试,考点不负责看管,物品丢失或造成违规违纪行为责任自负。
我校考点免费为考生提供文具袋(内含黑色中性签字笔、签字笔笔芯、2B铅笔各一支,一把小刀,一把直尺,一块橡皮,一支胶棒),同时各个考场配有专用电子钟表,不允许考生以看时间为由携带手机、手表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否则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四、允许使用普通计算机考试科目
以下考试科目可以使用无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计算器,请大家自行携带。
347心理学专业综合、432统计学、718普通物理A、719物理化学、720分析化学、821量子力学、822普通物理B、823光学、824数字电子技术基础、826无机化学、832数据结构A、905普通物理C。
五、按注意事项要求规范答题
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试卷及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按要求规范答题。
1.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所有答案必须写在答题卡指定区域,按题号顺序答题,答错位置的原则上不予更换答题卡。
2.自命题科目:答案要写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印制的答题纸上,并在密封线内指定位置填写报考专业、本人姓名和考生编号,如果试卷上印有招生单位特殊要求的,按招生单位要求答卷。
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
自命题科目(725)和声与曲式特殊要求:谱例部分直接在试卷上作答,文字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试卷、答题纸密封线内的报考信息都要填写完整,具体要求请仔细阅读试卷上的注意事项。
六、按时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0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初试、复试的重要凭证,请仔细保管。
七、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1.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不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以免上当受骗;不要寻求“枪手”替考,更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
2.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当年作弊的考生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刑法修正案(九)》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9年6月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9月4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等国家考试组织作弊或者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的,即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考试违规举报电话:0531—86180804,86180869
八、考场安排说明
由于我校考点报考人数增加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同时在千佛山校区(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和长清湖校区(长清区大学路1号)设置考场,长清湖校区主要安排长清大学城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管理类联考考生,剩余考生都安排在千佛山校区。每门科目的考场安排不同,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说明,以免走错校区,耽误考试。具体的考场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请及时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