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合并
企业与同一客户(或该客户的关联方)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间内先后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如一份合同在不考虑另一份合同的对价情况下将会发生亏损;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如一份合同如果发生违约,将会影响另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所承诺的商品(或每份合同中所承诺的部分商品)构成本节后文所述的单项履约义务。两份或多份合同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的,仍然需要区分该一份合同中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
多项选择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同时签订了三份合同,下列各种情况下,甲公司应将这三份合同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的有( )。
A.这三份合同是基于同一商业目的签订,且构成一揽子交易
B.这三份合同的对价金额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C.这三份合同中承诺的商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D.这三份合同是基于同一商业目的签订,但不构成一揽子交易
1.【答案】AC。解析:企业与同一客户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间内先后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所承诺的商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两份或多份合同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的,仍然需要区分该一份合同中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B项,与第二个条件冲突;D项,与第一个条件冲突。故AC项正确。